消防资讯
Fire Information

图文详解如何划分防烟分区?

发布日期:2025-04-30 09:56:18 来源:检安消防 浏览次数:788

防烟分区是发生火灾时将烟气控制在着火区域(所在)的顶部空间范围内(储烟仓内),并限制烟气从储烟仓内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他区域蔓延。

图片


01
防烟分区的划分原则
图片

1、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可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不设的(包括地下室)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应≥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4、储烟仓厚度:自然排烟储烟仓厚度应≥空间净高的20%且应≥0.5m;机械排烟储烟仓厚度应≥空间净高的10%且应≥0.5m。

5、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02
防烟分区的面积
图片


特殊情形

1、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应≤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高工8)

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应≤60m。

3、当建筑的空间净高>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挡烟设施。

4、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面积: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面积宜≤2000㎡。

5、人防工程防烟分区划分:需设置排烟设施的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宜≤500㎡,但当从室内地面至顶棚或顶板的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需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6、地铁建筑防烟区分面积:地下车站的公共区以及设备与管理用房应划分防烟分区。站厅与站台的公共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宜≤2000㎡,设备与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宜≤750㎡。


03
防烟分区的通用要求
图片

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除特例外,防烟分区之间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挡烟分隔设施进行分隔。应设置挡烟分隔设施的场所或部位包括(但不限于)

①、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周围;

②、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一般在中庭的开口部周围)。

【特例1】空间净高大于9m的场所,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特例2】回廊不需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中庭与回廊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特例3】中庭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挡烟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挡烟设施的深度和储烟仓的厚度均应从吊顶下的顶棚算起。

4、储烟仓厚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厚度不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小于500mm;

②、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储烟仓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小于500mm。

5、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图片

04
四、公共建筑、工业建筑

除特例外,暖通设计杜老师提醒,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3.0m场所,防烟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500㎡,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为24m;

2、空间净高大于3.0m、小于或等于6.0m场所,防烟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m2,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为36m;

3、空间净高大于6.0m时,防烟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2000㎡,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为60m;具备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应大于75m。

【附加情形】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工业建筑,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特例1】疏散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不论空间净空高度如何,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最大应为60m。

【特例2】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

图片


05
地铁工程



图片


按照GB 51251-2017第1.0.2条,地铁作为特殊工程,可从专业规范规定。

1、地铁排烟系统设计的性能要求

①、当对站厅公共区进行排烟时,应能防止烟气进入出入口通道、换乘通道、站台、连接通道等邻近区域;

②、当对站台公共区进行排烟时,应能防止烟气进入站厅、地下区间、换乘通道等邻近区域;

③、当对地下区间进行纵向控烟时,应能控制烟流方向与乘客疏散方向相反,并应能防止烟气逆流和进入相邻车站、相邻区间。

2、下列部位应设置挡烟分隔设施

①、站厅公共区和设备管理区之间;

②、公共区楼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周围;

③、公共区吊顶与其他场所连接处的顶棚或吊顶面高差不足0.5m的部位。

3、防烟分区面积控制要求

①、地铁工程中站厅公共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2000㎡;

②、设备管理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750㎡。

4、挡烟垂壁或划分防烟分区的建筑结构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5、挡烟垂壁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凸出顶棚或封闭吊顶不应小于0.50m;

②、挡烟垂壁的下缘至地面、楼梯或扶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图片


特别说明:本站所刊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目的,转载的稿件及图片如有侵权联系删除。